专利权是有一定期限的,若专利权到期或者在期限内出现了某种原因都会导致专利权终止。
如果不是因为专利权到期而导致的专利权终止,还想要回专利权的话,那么接下来的内容肯定能帮到你。
专利权终止的定义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的消灭。专利权终止后,该发明创造即成为社会公共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都会导致专利权失效。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终止的三种情形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对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如何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
一般情况,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不可抗力无庸赘述,正当理由是指专利权人穷尽了所有可能办法仍不能按期申请。
上述三种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一般只有第一种情况下可以办理恢复的手续。恢复的手续如下:
-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 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以上就是专利权出现终止的情况,以及如何办理专利权利恢复手续的全部内容,希望您能从中得到一些帮助。由于某种原因而丧失了已取得的权利或引起某种权利的终止,是专利权人所不愿见到的。高沃知识产权建议,如果是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权利丧失,一定要把握住补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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