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形式有几种(新增遗嘱形式包括)

遗嘱的形式,是指遗嘱人处分自己身后财产及安排有关事务的意思表示的形式。

依据《民法典》,遗嘱的形式有下列六种: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由他人代为书写、记录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打印遗嘱是指使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打印出的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是指用录音录像设备录下遗嘱人的口述遗嘱或带有肖像的口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方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6、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遗嘱形式有几种(新增遗嘱形式包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47)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