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意义)

一个定金

一个订金

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今天小编通过两个小案例

来给大家一次性说清楚

二者的区别

PART.01

定金不能随意退,交前需三思

2020年6月

李先生和妻子找婚庆公司办婚事

婚期确定在当年12月

双方约定

婚庆套餐价值1.6万多元

先付定金1万元

婚庆公司在婚礼前9天提交了策划书

李先生夫妇不满意

要求解除合同

退还定金

解惑

“定金”在法律上来说,是不能要求退还的。

“定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

可以看出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01

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

02

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款。

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定金交付容易想要回来难

因此

消费者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

同时

签协议、交付定金前

要从多方面考察清楚

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

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为怕麻烦或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

PART.02

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

2020年5月

王某与齐某签订了一份合同

合同约定:

王某将住宅楼卖给齐某,价款75万元,先付订金3万元,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贷款等事宜。

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捺印

3天后

齐某以王某口头答应

带家具、家电、卫浴

现予以否认为由

要求终止合同

并要求王某返还购房订金3万元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意义)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采用

严格地讲

“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

非法律概念

解惑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

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

支付方即使违约,收受方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

一定要头脑清醒

搞清楚“定金”和“订金”

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PART.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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