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律师:若非真的热爱,很难在刑辩路上长期坚守
文/彭川
“如果不是基于一种发自内心的热爱,把它当成终身的职业,是很难在刑辩律师这条路上长期坚守下去的。”
吴敬,北京家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回顾自己多年的刑辩律师生涯,他面带标志性微笑,言语中满是感慨。
20多年前,他进入律师行业,开始接触刑辩业务。2002年底留学日本,在新潟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后加入日本知名企业任法务。6年后回国,起初也是在世界500强公司里担任法务经理。2011年末,回归律师本职,回到刑辩领域,并在2018年与人携手创办了专注刑事业务的精品所——北京家济律师事务所。
“在我的内心深处,最爱的还是刑事辩护。”他说。
时在寒冬,夕阳斜照窗台,在国贸SOHO一间古色古香的办公室中,笔者与吴律师相对而坐。他是央视《法律讲堂》上的常客,身形高大,身姿挺拔,笑声爽朗。甫一落座,他便开门见山地表示,最近有一个问题一直在他的脑海中徘徊:如何才能在刑事辩护中更好地让被告人及其家属感受到尊严。“做律师这么多年,阅尽千帆,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是我一直坚守不变的,那么,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尊严一定是其中之一。”他说。
守护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和家属的尊严
对被告人人格的尊重,是现代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
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德国宪法》也在开篇第一条就指出:“人之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及保护此项尊严为所有国家机关之义务。”
源于古罗马时期的刑事辩护制度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未经法律程序判决有罪之前,嫌疑人被推定为无罪,并依法享有辩护权。
“专注刑事辩护这么多年,我几乎每天都在跟被告人及其家属打交道,见过不少曾经风光无限的高官、企业家锒铛入狱后,人生瞬间跌落谷底。一个人犯了法,自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其作为人的起码尊严和法律赋予他的基本权利,也必须得到尊重。”吴敬说。
他认为,尊严至少有两层含义。首先,它是人人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守护人的尊严也是在守护法治这座大厦的重要根基。其次,它表现为罪刑法定基础上,对被告人的一种公平公正的“评价”。
“一个人即便是犯了法,也只应为其触犯法律的部分承担责任,否则就是对其尊严的一种侵犯。”吴敬说。
他承办过这样一起案件。
其委托人被邻居指控犯强奸罪,而据该被告人所言,女方是自愿的,并且,因为女方丈夫的突然出现,双方匆忙之间尚未发生实质关系。接手该案后,吴敬在调查中也确实发现了一些疑点,比如,被告人家门口的视频监控内容显示,该女子此前曾多次往被告家中跑,并有主动往上贴的举动。在重重质疑下,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成功。
期间,也曾有“好心”人士劝说被告人,若他主动认罪可以争取缓刑,如果再继续“顽抗”则必将被处以实刑。吴敬表示,通常经历过在看守所中长期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面对这类“劝说”时,意志很难不发生动摇。但是,这位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态度却异常坚决,也让律师解除了后顾之忧!“虽然搞不正当男女关系本身是不道德的,但为自己争取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价,也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权利,关乎一个人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尊严。”最终,被告人获得了无罪的结果。
“这份尊严是受法律保护的。”吴敬强调。
在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尊严方面,我们显然还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许多人应该还有印象,在以往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出庭受审时,基本是统一着“囚服”。这显然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也不符合现代司法文明的要求。2015年,最高法公布改革意见,禁止了这一行为。
这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维护了被告人的尊严。
然而,制度上在“松绑”,人们心里的枷锁却依然未曾卸下。先入为主地“预断”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认为穿过囚服便是“罪人”,且一朝是“罪人”一生都是“罪人”,这类有些幼稚的观念,无论是在执法人员还是在普通民众中,都普遍存在。
“可见,观念上的转变更将是一项持久的工程。为此,我们需要点亮司法的理性之光。”吴敬说。
做当事人的战士、谋士、心理咨询师和桥梁
在刑事诉讼中,如何更好地守护被告人和家属的尊严?
吴敬表示:
首先,需要提高我们的认知水平。包括公检法在内的所有法律人,都应该认识到尊重被告人的尊严,是在守护法治这座大厦的重要根基,漠视个人尊严而使其受损,破坏的将是整个法治社会的有序运转。而一旦法治大厦的根基动摇,因“无妄之灾”“冻毙于野”的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
其次,提高法律人的素养。一方面是专业能力,包括查明事实真相、正确适用法律等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专业态度,比如,不基于情绪去判断“事实真相”。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是社会的基本底线,如果执法者都在违法,哪怕你是出于所谓的正义和公心,看似是在保护谁,其实却令整个社会的法治系统变得更为脆弱,受到伤害的将会是更多的人。
再者,给予律师更多地关心和支持。历史和实践已经反复证明,公检法之间有相互亲近的天然倾向,往往协作配合有余、监督制约不足,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如果缺少一个体制外的对立面——刑辩律师的参与,很难完全防范和杜绝冤假错案发生。其结果通常是,“起诉和审判变成了对侦查结论的认可、确认程序,侦查结论得不到有效检验和质疑,错误的侦查结论会一路畅通无阻,成为起诉和裁判结论,最终导致冤案发生。”虽然,法律要求公诉人秉持客观立场,但实际上大多数的时候只能做到“深刻的片面”,因此,需要同样持“深刻的片面”立场的辩护人,双方各执一词,展开充分辩论,让“理越辩越明”,这才更有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所以,必须看到设置刑事辩护的制度意义,给予相对于公权力部门处于弱势地位的刑辩律师群体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实际就是在保护社会秩序、保护每个人。
“在刑事辩护中,维护当事人的尊严,律师有多重角色,他是战士、谋士、心理咨询师,也是桥梁,可以起到多方面的作用。”吴敬说。
他解释道,刑事辩护是一条充满风险和挑战的荆棘之路,有时需要刑辩律师像个战士一样,随时准备冲锋陷阵。而当事人处于羁押状态时,律师通常是当事人唯一可以依靠的力量,这时就需要由他来为当事人运筹帷幄,制定细致周密的应诉方案,并具体执行。这时,律师相当于一个谋士。被羁押时,律师还是当事人茫茫大海里的灯塔、无涯黑暗里唯一的一束暖光,因此,还需担负起当事人及其家人心理咨询师的角色。另外,在公检法和当事人之间,律师还得做好桥梁,以专业法律语言和能被对方接受的方式,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意见传递给执法机关,相应地,也把公诉机关的意见准确地传达给当事人;并运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架设一座桥梁,将其送到“理想的彼岸”。
“惟其艰难,更显得坚持的可贵。为了同时扮演好这几个角色,律师必须具备出色的专业能力,同时必须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勇气和坚持。”吴敬说。
当然,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因此,吴敬在律所推行的是“专业律师+助理+办案秘书的团队协作办案模式”。
因为热爱,所以坚守
有人说,从事刑事辩护就像跑马拉松,尤其是做无罪辩护,没有坚强的意志、持久的耐力,很难坚持下去。
吴敬对此深有感触,他说,在保障人权、防范冤假错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方面,刑辩律师的作用均无可替代,“但在中国做刑辩律师,像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采纳正确辩护意见难、维护律师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难,这些问题都已经是老生常谈了。”虽然在立法上我们也做出了努力,比如,建立证据开示制度以确保律师的知情权,但令人遗憾的是,静态的立法成果并未能实现与动态的司法实践一一对应。
“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不仅大量辩护人的权利未能得到落实,辩护人自身的人身权利也经常面临威胁。”吴敬说。
当然,其中最难的,还是没有“定心丸”,因为结果是不确定的。
严峻的执业环境,导致许多年轻律师不愿、不敢从事刑事辩护工作,而一些已功成名就的律师则转向了非诉业务及商事诉讼业务,逐渐淡出了刑辩领域。
尽管如此,吴敬却是主动选择了刑辩。
大学本科毕业后,他到律所实习,遇到的第一位带教老师就是哈尔滨当地一位小有名气的刑辩律师。
“他不仅引领我进入了刑辩领域,还让我逐步确信了这条路是适合我的。”吴敬说。
在他眼里,刑事辩护极具魅力。
相对而言,刑事诉讼的对抗性最强。刑辩律师是代表身陷囹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代表国家、掌握强大职权的侦查、起诉机关,展开一场力量悬殊的对抗,竞技色彩很浓,对一些人而言,这使得刑事辩护变得极具挑战性和吸引力。
“我就是这类人。”吴敬笑言。从小就好替人打抱不平的他,很多时候都非常享受这种对抗竞争所带来的乐趣。
当然,这种控辩之间的对抗,是一种理性的、遵循法律规则的竞技,其目的是帮助法庭揭示真相、展现定罪量刑需要考虑的全部要点,以便法庭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裁判。“求胜,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律师追求的也并非绝对意义上的正义。律师眼中最大的正义,应该是维护法律制度的健康和有序运行。”
其次,做刑辩律师可以收获更强烈的成就感。刑事诉讼关乎被追诉人的生命和自由,刑辩律师责任重大,相应地,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得当事人得到公正对待、罚当其罪,并助其保留人之为人的那份尊严,这种救人于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给刑辩律师带来的成就感,也是无与伦比的。
“当然,虽然挫败感也无处不在,但正如那句话所说:‘虽然看透了生活的本质,却依然热爱生活’,无论是对于自己承办的每一个案件,还是对于中国的刑事辩护事业,我都愿意心怀希望,并为它的美好未来作出自己的努力。”吴敬说。
在专注刑辩业务之前,吴敬的收入已经很稳定,事业同样可期,但他还是选择了刑事辩护这条更为艰辛的专业化道路。
他说,“我选择刑辩,当然不仅仅是为了混口饭吃,其实,我们早已过了只为一口稻粱谋的阶段了。选择刑辩,真的是因为热爱。”
最爱看《亮剑》和TVB律政剧
吴敬生于1977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
法庭上的他,与人针锋相对,咄咄逼人,生活中却是个非常随和的人,爱笑,没架子,在所里,他基本不看重和身份、资历相关的规矩,“大家开心就好”。
业余爱好,主要是和球类相关的体育运动。还有就是,喜欢伴着轻音乐看书。
小时候,他最爱看《大决战》《亮剑》一类战争题材的影视剧以及TVB的律政剧,军人的阳光、勇敢,律师的正气凛然和能言善辩,都曾令他心生向往。于是,大学时他选择了法律专业。“也曾想过到大学里当老师,也有过机会,不过,最终还是选择了做律师。”吴敬说。
2002年底,为进一步提升自己,吴敬赴日本留学。
回忆初到日本时的心情,吴敬说可以用“震撼”来形容。踏上日本的那一刻,抬眼望去都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宽阔的道路上车水马龙,一派繁华景象。“似乎看到了30年以后的中国”。
而跟日本人接触以后,他们那种骨子里的严谨和认真,更是令人感叹。在吴敬的手机里保留着几张特殊的照片,那是他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给他批改的论文,几乎是鲁迅先生在《藤野先生》一文中所描述情景的再现:“从头到末,都用红笔添改过了,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
“一篇64页的论文,前后整整改了一年。”吴敬感慨道,“扪心自问,直至今天我也细致不到这种程度。”
他表示,日本人在很多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包括在诺贝尔奖项上的出色表现,都与这个民族的严谨、认真和坚持有莫大关联。当然,过于严谨、细致的另一面,是这个民族有时会显得有那么一点缺乏创新精神,以及缺乏战略眼光,不太善于变通。“即便如此,在日本学习和工作的几年,我实实在在地明白了自己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如何去持续打磨自己的专业能力,精神品格,同时,干一行爱一行,始终保持对律师事业发自内心的热爱。”
这种细致,以及对工作质量的执著,深深融入了吴敬的血脉。这从他们编写的《家济刑事辩护指南》中对办案流程和办案模式等的细致梳理即可“窥一斑而知全豹”。为确保法律服务质量,他们在专业化团队协作的基础上,推行可视化、标准化的办案流程,为的就是给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自新潟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后,吴敬选择了暂留日本,曾在日本三菱集团等知名企业从事商业反腐工作,成功主持过50余起商业贿赂案件的调查。
“我是在最好的时候回国的。”吴敬说。
他介绍,日本大企业的福利待遇非常好,当年他和自己爱人的年收入合计约为70万元,公司还在市中心最好的地段给他们租了一套三居室,随时可以拿到永久驻留权。“但是,有一样东西它永远给不了我,那就是对于自己国家的归属感。”吴敬永远不会忘记,当年在日本和广大留学生、华侨华人一起携手,全力为北京奥运圣火传递保驾护航的情形;也不会忘记,在餐馆勤工俭学时,厉声质问恶意污蔑中国的人。
2008年,吴敬回到中国,起初也是到公司做法务经理。目前,他还担任着多家世界500强企业的反腐顾问。
2011年,他加入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重新回到律师行业。
2018年,不断进取,一直在挑战新事物的他,再踏新程,与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携手创建了北京家济律师事务所。
吴敬说,“我所希望的,是将更多的精力专注于刑事,打造一家专业化的精品所。同时,帮助更多年轻人在职场上实现弯道超车。每个人的职场人生其实也就那么短短的数十年,黄金阶段更短。而年轻律师初入职场时,大多会因为没有市场、少人扶持,为稻粱谋而多走很多弯路。我愿意基于自己的经验,给他们一些方向指引,也愿意给他们一些支持,使他们少些顾虑,可以更加心无旁骛地去打造自己的专业实力。这样一来,就有可能更迅速地成长为一名真正优秀的律师,成为业内的顶尖人才。”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做刑辩律师,很辛苦。但心之所向,行必能至。在未来的路上,“立业安家,同舟共济”的事业初心,将作为家济人头顶的北极星,指引着他们不断进取,执着创新,一步一个脚印,穿越风雨,登顶梦想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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