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案例(挪用公款经典案例分析)

挪用特定款物罪,这个罪名大家可能不是很熟悉,接下来我们就来讲讲这个罪名。挪用特定款物罪中特定款物是指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挪用这些款物是会构成犯罪的。

举个例子,由于最近天灾频发,各地人民受灾严重。于是国家下拨了一批救灾物资,经手某民政局的时候,该局将救灾物资私吞瓜分。像这种情况,民政局会不会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呢?

在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但是在实践中,单位构成犯罪的,一般处罚的是直接负责的人员。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案例(挪用公款经典案例分析)

所以不管如何,上面所说的民政局的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刑法处罚是没跑了。

特定款物都是国家专款专用,有大用途的,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拿走用的。说不定就因为你拿走了这些东西,导致千千万万的人受伤害,那你就变成了千古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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