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吗,你的个税多交了!
举个例子,假设你每月工资8000元,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为800(方便计算),那么你每月应以7200元(8000-800)计算交税,但是国家说了,5000元以内的部分不用交税,也就是说给你5000元的免税额度,这样,你还有2200元(7200-5000)需要计算交税。现在国家又说了,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可以增加免税额度,比如说你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的条件,就可以每月再增加2000元的免税额度,现在你就只有200元(2200-2000)需要计算交税。
未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应交个税:
(8000-800-5000)*3%=66元
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应交个税:
(8000-800-5000-2000)*3%=6元
多交的60块钱看场电影不香嘛!而且随着收入的增加,申报和未申报差的可就更多了!
重点来了,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每一项都会给予一定的免税额度。
今天我们先来聊聊赡养老人这一项。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说的2000元和1000元就是免税额度。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老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可申报享受,直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当月。
父母双方中只要有一方年满60岁,即满足该项扣除的条件。
兄弟姐妹仅仅指亲兄弟姐妹。父母只能是纳税人本人的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夫妻双方赡养老人可分别扣除2000元。“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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