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反担保”,不讲文绉绉的概念,我举个例子来说明下。小穷向小富借款一万元,小富担心小穷到时候没钱还,于是要求小穷提供担保。因为我跟小穷关系好,小穷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做他的保证人。我考虑了下,当你的保证人可以,但万一你真的没钱还,我帮你还了,那我不是坑死自己了,保守起见,你得给我书面写张条子,万一我帮你还了,到时候你得还我,我钱不能打水漂。(这里说的条子可以是“虚拟”的借条,也就是表面上看是借条,其实内容的本质是反担保合同)
在这个例子中,我为小穷向小富提供的就是本担保,保证的是小富的债权将来能够得以实现,小穷为了让我安心而向我提供的就是反担保,保证的是我的追偿权将来能够得以实现,两类担保保证的内容和对象明显都不一样。
我国《担保法》第4条就规定了:“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同理,如果我觉得小穷为我提供的担保根本不可靠的话,我也可以要求小穷提供其他类型的担保来作为反担保。
比如说小穷可以叫他亲戚来向我保证,将来万一我替小穷还钱了,这个亲戚要愿意还我钱。这个亲戚提供的担保也叫反担保,也就是对我担保的担保,有点绕。
为什么这个亲戚不肯直接向小富提供担保呢,可能是觉得风险太高了,因为小富追债时首先肯定是找小穷,其次才是找我,我帮忙还完钱后,也是要先找小穷,然后再找这个亲戚,这个亲戚处于的就是最后一个顺位
。
除了找亲戚向我提供反担保外外,小穷也可以把他的电动车压在我这里,这样我也会稍微减少顾虑一些,帮你提供本担保不亏,就算我帮你还款后你没有那么多钱还我,这电动车也可以直接抵扣一些钱。
综上所述,反担保就是为了降低本担保人的风险、减少本担保人的顾虑而产生的。
有人会问,既然你都愿意帮忙了,为什么小穷不直接向你借款呢?干嘛绕来绕去这么麻烦。额,可能是因为我没有那么多现钱,也可能是因为我不想直接借钱给你,提供本担保只是承担潜在的风险而已,需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还不一定,但是直接借钱给你,钱就真有可能收不回来
。还有人会问,既然小穷能向你直接提供反担保了,干嘛不自己直接向小富提供担保呢?考虑一下现实情况,代入一下具体情景就知道了,
比如说小富跟我是生意伙伴,隔三差五就能见面,小富比较信任我,通过我来追债也比较方便; 比如说小富不在本地住,小穷的小毛驴电动车就算质押给他,他也没地方保管;比如说小富是开轿车的人,根本不需要电动车,而且就算电动车能够变现,他也觉得麻烦。
懂了基本的原理,大家就可以发散思维啦,反担保万变不离其宗,学法律的人一定要懂得透过现象看本质。现实中,小富可以是银行,我可以是担保公司,某企业想向银行申请借款,但是达不到银行的要求,比如说抵押物不合格,比如说个人资质不高之类的,
企业就会找到担保公司来帮忙申请贷款,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追偿权,降低风险,就会另外与企业签订一份《反担保合同》,到时候企业还不起银行钱了,银行就会向担保公司追讨,担保公司被扣钱后,担保公司就会按照反担保合同来向企业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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