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订立的时候需要平等自愿的,在合同签订后并不是一定会有法律效力,这个就涉及到合同有效的问题,只有有效的合同才是双方应该履行遵守的。那么合同有效成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效力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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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成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效力是怎样的?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黄巨新律师解答:
合同有效成立的构成要件:
首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意思表示真实;
最后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另外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
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黄巨新律师解析: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关于合同应具备何种一般要件才可成立,通常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和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的成立要件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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