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近三年的起草、调研、论证、审议,《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共分8章59条。条例的实施体现了通化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理念。通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霞表示:“规定了条例制定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保护原则以及举报和奖励措施等内容。对规划编制、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的划定,针对水源周边不同层次的保护区域,规定了由外到内逐步严格的保护措施,引导和鼓励当地居民采取减少污染的生产、生活方式,特别规定了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明确了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

哈泥河是通化市区近50万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源,保证水源水质安全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振远表示:“保护条例对水源破坏最为直接的采砂、挖矿行为确定为禁止性行为;规定保护区内不准新增种植和造成水源污染、水土流失的种植;规定市人民***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强化制度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最严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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