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显失公平四个构成要件)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他来自于股东的出资,具体表现为股东的知情权、决策权、分红请求权等。股权也具有相当的流动性,可以进行交易和流转。现实中经常有涉及的情况,出让人出让股权的目的在于将股权变现,而股权受让人购入股权的原因在于取得公司股东身份进而享有一系列的权益,也可能是为了绕开监管而间接取得公司某个资产。

股权转让有别于一般商品买卖,是一种非常需要专业认知能力的交易行为,确定其价值的因素,除注册资本外,还涉及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资产负债等。在实践中,出让人为了能让手中的股权卖一个“好价钱”,往往会在股权交易中夸大事实、隐瞒真相,加上股权受让人如果缺少一双慧眼,对目标公司的运营状况,投资价值不能清楚明了,股权转让交易就会变成不对称作战,受让人因被误导而以显失公平的价格购买本不具备对等价值的公司股权。“显失公平”这一词频频出现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之中,那么显失公平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情况下才算是显失公平呢?显失公平的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处置呢?跟着小保往下面看就会知道答案!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致使双方在权利义务极不对等的情况作出的违背自身意思表示的行为。

合同要构成显失公平,需符合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有违等价有偿原则;

2.显失公平发生在法律行为成立时;

3.显失公平的原因是因对方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了对方危困、急迫、轻率、缺乏经验、意志力显著薄弱、缺乏判断力等不利困境,使对方无意思表示的形成自由。

在符合上述要件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主张撤销合同。

显失公平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显失公平四个构成要件)

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且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总的来说,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极不对等。最后。小保提醒大家,股权转让并非普通的商品买卖,其中需要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财务审查能力,要让一桩股权转让等价不失公平需要在前期做好充分的法律分析和财务审计,在协议签订时应字斟句酌,步步为营。当合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显失公平的合同主张撤销!如有相关法律疑问,欢迎留意或私聊咨询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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