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颁布《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之后,建设部于1994年制定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采纳了深圳的经验,从立法上对商品房预售制度加以确认。1995年,国家出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正式建立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深圳作为中国内地最早推行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城市,为国家全面推行商品房预售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据《敢为人先——改革开放广东一千个率先》作者:张琰,时任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干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