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为快捷的将承租房屋转租出去,大多不会告知房屋有权人,而其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允许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出现纠纷。
租赁合同解除
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依法享有房屋收益处分的权利,有权将房屋出租并享有收益。而房屋承租人在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出租,侵害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合同约定。依据《民法典》第716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完全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只需通知承租人,而不需通知第三人。房屋转租后,大多数会涉及到一个问题,承租人转租房屋时产生的租金差价如何处理?实务中,一般作为对出租人损失的补偿,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既然擅自转租行为无效,房屋所有权人的解除权是否毫无限制呢?
当然是否定的。
《民法典》718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在此,法律给房屋所有权人规定了6个月的异议期间,若其在知道房屋被转租后,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则等于默认了同意转租的事实。
在擅自转租无效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如何向次承租人主张权利呢?
房屋所有权人作为物权人,享有其物权不受侵犯的权利,其可向次承租人主张返还租赁物,并要求侵权损失赔偿。
转租期限超过原房屋租赁期限如何处理?
除去承租人的擅自转租,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同意转租的情况下。此时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依附于原承租合同,自然要求转租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而对于超期转租的情况,因为原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承租人有义务向房屋所有权人交付房屋。而在超期转租的情况下,承租人无法向房屋所有权人交付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可向承租人或者次承租人主张返还房屋。对于延期交付,房屋所有权人可主张使用费,实务中一般参照市场价格确认使用费的数额。
转租的情形下,承租人拖欠租金如何处理?
在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况下,若承租人拖欠了租金,在次承租人愿意代为支付的情况下,法律也予以认可。“《民法典》第719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而次承租人,可用其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向承租人要求抵扣租金,超出部分,可向其追偿。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