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法律后果不同
我国法律允许建设工程总承包方经发包方认可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所以,依法成立的分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是允许总承包方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将部分工程给有资质的企业承包,分包人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而整个项目转出的转包行为,我国法律是明令禁止的。
(4)权利、义务内容不同
转包享有原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即主体直接从原承包人转变为受让人。
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形成的独立承包合同,其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转包与分包的判断标准
1、核实原承包主体是否变更或者实际变更;
2、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如管理人员是否除分包人的管理人员之外,还有承包人或总承包人的管理人员;
3、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分包人的行为如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
4、检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由承包人或总承包人供应还是由分包人供应;
5、检查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设施系为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拥有还是由分包人所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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