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流程和需要资料(欠钱不还起诉流程)

一、民事诉讼程序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民事诉讼程序流程:

首先,你要写好诉状,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你是否立案。当然,你可以选择口头起诉或者书面起诉。

立案庭会根据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来作出决定。决定立案,将在7日内预收案件的受理费,并在立案后2日内交审判庭。法院无管辖权,将会做出决定,建议你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如果你依然坚持继续起诉,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

接着就是庭审程序,首先会有审理前的准备程序,包括:

1、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期为15日;2、合议庭成员确定后3日内会通知当事人;3、开庭3日前会通知当事人或者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及地址,公告开庭事项。

然后就是开庭审理程序,内容大致有这些:

1、查明确认当事人身份、宣布开庭;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最终的审理结果,将会有3种:

1、裁定驳回起诉或者终结诉讼;2、判决,包括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3、调解,也包括当庭调解和另定日期。大致的流程就是这样,诉讼会因具体案情而有所变化。

2、民事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起诉书

1、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起诉书应为手写或打印,手写起诉书的,应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3、原告是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名或盖章;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单位盖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加盖人名章。4、起诉材料统一用A4纸张书写或打印,纸张左侧应留2公分装订线。

(二)原告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

1、自然人一般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个体工商户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户主(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集团诉讼的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的,除应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提交全部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以及诉讼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加盖法人名章。

6、授权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的,应当写明具体的委托权限,一般包括以下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三)确定管辖的证明

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的,提交被告住所地属我院辖区的相关证明。被告为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应提交企业工商登记查询信息或实际经营场所的证明,被告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交登记证明。

2、依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不动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管辖协议等确定管辖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四)证据材料

1、当事人在起诉时应当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诉争法律关系的基本证据。

2、原告在起诉时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与本案有关的主要证据,应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查证。

3、证据是外文本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证据来源来自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需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或我国认可的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认证方为有效。

(五)原件与复印件,外文本与中文译本

起诉流程和需要资料(欠钱不还起诉流程)

1、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复印件时,应一并提交原件,法官在核对后退还当事人。

2、外国当事人、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起诉书及企业依法成立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为外文本的,应附中文译本。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要准备如下材料:
1、经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采用黑色钢笔或者水笔书写,使用A4纸打印,要用原件,不能只携带复印件。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者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是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件,应该要求仲裁机构提供证明生效的文件或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收到的回执文件。如果是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件,应该加上申请人签收的回执信和举证材料。

3、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代表单位申请执行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作为申请人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的,则应当再提供该法院辖区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以及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5、如果委托他人申请,委托人携带授权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律师,还有律师事务书和律师本身的职业资格证。有的申请还有提交被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

6、被执行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代码证相关证明;是具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材料。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在现实情况中,最重要的材料还是被申请人的财产证明,往往很多的权利人胜诉但是最后却执行不了,都是因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不清晰,法院也不知道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也是有很大困难。所以无论是自己调查还是委托律师或者第三方负责调查,都要弄清楚被申请人的财务线索。如果发现被申请人在此过程中转移财产,可以申请限制人身自由,冻结财物资产,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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