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禁毒条例是什么(2022年贵州省禁毒条例内容)

《贵州省禁毒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5月27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6月26日起施行。

近期,安顺市平坝区2名社区康复人员因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平坝区公安机关按照《贵州省禁毒条例修正案》中的相关规定对2名严重违反协议的社区康复人员“升级”处置为社区戒毒。

两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人员

被强制“升级”为社区戒毒

贵州省禁毒条例是什么(2022年贵州省禁毒条例内容)

辜某某,平坝区羊昌乡人,辜某某在社区康复执行期间,未定期到乡禁毒办报到和定期尿检,其行为已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经羊昌乡禁毒办告诫及下达违规行为报告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于2021年07月09日被平坝区公安局责令社区戒毒处置。

周某某,平坝区齐伯镇人,2021年5月17日被苏州市吴江派出所责令社区康复,齐伯镇禁毒办经多方联系要求其到镇禁毒办进行社区康复报到未果后,齐伯镇禁毒办对周某友拒绝接受社区康复的行为出具违规行为报告书后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于2021年7月22日被平坝区公安局给予周某友责令社区戒毒的处置。

这两起案例,根据《贵州省禁毒条例修正案》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T+1”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分别对2名社区康复人员拒绝社区康复和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巩固了贵州省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成果,有效震慑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推动平坝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稳步提升。

对违反社区康复协议人员

的处置更加规范化

“公安机关对辜某某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周某某拒绝接受社区康复作出的处罚决定,其依据是新施行的《贵州省禁毒条例修正案》里相关的内容。《条例》对社区康复人员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情况进行了新的规定,这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平坝区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说道。

《贵州省禁毒条例修正案》第二十七条规定:“社区康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一)无正当理由在15日内不到执行地报到的;(二)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的;“(三)擅自离开社区康复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

《条例》对违反社区康复的情形及相应的处罚措施都作了明文规定,有效弥补了以往社区康复执行中的缺口,加固了对社区康复人员监管的篱笆。

禁毒专干工作有了

充足的底气

在《条例》未施行前,禁毒专干都是主动与社区康复人员联系开展社区康复工作,但总有社区康复人员消极对待,特别是不假外出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地的行为情况时有发生。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难以对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人员作出处罚,禁毒专干只能通过谈话、家访等方式劝说社区康复人员遵守社区康复协议。现在,按照《条例》规定,对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人员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这让禁毒专干的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条例》的施行,让禁毒工作更好干了,气也顺了,社区康复人员都主动联系禁毒专干,积极配合戒毒康复工作,有效减少了戒毒康复人员脱管、漏管的现象发生。”平坝区齐伯镇社区禁毒专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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