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交易过户费用等税费由乙方负担,但甲方由此交易产生收益所应承担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房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 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腾房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腾房外,还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 元。
(三)、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乙方损失无法计算,则按总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四)、甲方确认在该房屋户上未有户口未迁出,如尚有未迁出的,甲方承诺在房屋办理过户后十五日内完成所有的户口迁出。如逾期则每逾期一日按200元承担违约金直至将该地址上的户口全部迁出为止。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共有权人则经甲方及其共有权人全体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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