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罗沙、刘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共48条,针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防控、金融市场乱象等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样修改,坚持了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为主、***罚为辅的原则,结合未成年犯罪人的特点,兼顾被害人和社会的感受,明确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因此作了极其慎重的、非常有限制、有条件的微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王爱立说。
修正案强化公共卫生刑事保障,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一步明确******等依法确定的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属于本罪调整范围。
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修正案加大对证券犯罪的***治力度,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刑罚;完善非法集资犯罪规定,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10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5年;严厉***处非法讨债行为,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完善洗钱犯罪,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将实施一些严重犯罪后的“自洗钱”明确规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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