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权是指公开展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和复制件的权利。主要是指对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和工艺品的公开陈列和展览。而根据审判实务可知,侵害作品展览权的案件主要可归纳为四种类型:
一是使用涉案作品开办单独展览,如举办动漫主题卡通展,或者在展览活动中使用涉案作品独立地进行展览,如将涉案卡通形象制作成大型花灯参加灯展。
二是以壁画、图片(照片)、模型、雕塑等形式,悬挂、张贴或者摆放涉案作品作为店面装饰;
三是将涉案作品玩偶、模型、图片等大量用于商业推广活动,尤其是在房地产项目推广中使用,甚至举办主题展览活动并邀媒体报道,以提升知名度、吸引客流;
四是在展会布展中使用涉案作品,尤其包括陈列摄影作品复制件,如在婚纱摄影器材展览会上展示并销售婚纱艺术照。
因此,作品展览权既面临纷繁的侵权样态,又蕴含着很大的市场和商机,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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