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必须进行工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那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体户以一方个人经营产生的负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2021年最新的民法典,大妻共同债务认定及清偿规定如下:
01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02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03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上述法条有需要引出另一个名词解释
什么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规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个体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不愿意个人经营的产生的负债连带到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可以约定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并在商事交易中明确让对方交易人知道夫妻约定;
然后个人经营所得与家庭日常生活费用需要严格区分,不可以用个体户经营资产与家庭支出随意混淆;
其次,个体户业主从个体经营中获取的工薪报酬等,不应当超出个人的日常生活所需的合理范围
最后保存好可靠的证据证明各自的分割和个人日常费用的合理。
如果做到以上四点,个体户一方经营产生的负债,包括对员工、个人、税务、供应商、借款人都可以不再连带到夫妻对方的约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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