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规定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行使解除权的,法院应审查:(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此重大变化是否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3)在此情况下,双方是否经协商而无法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法院在审查此类案件时应当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符合立法目的的判断。如案例三中,C公司的大客户群、品牌资源均集中到了北京,为迎合变化中的培训市场,C公司撤销了上海部门,否则企业将蒙受巨大损失。虽然调整部门是公司自主经营权的行使,但本案的主要原因是外在市场的重大变动,符合“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一法律构成要件。
审查该重大变化是否已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重点应落脚在“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上。在认定该构成要件之后,法院需继续审查用人单位在解除时是否履行了协商变更的程序,未履行该法定程序仍有可能导致违法解除情况的发生,如此可以避免用人单位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随意解除合同。如案例三中,薛某所在部门整体搬迁至北京,直接导致薛某无法继续在上海工作,可认定原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环节,公司先后两次给出转岗提议、多次给原上海员工提供面试机会,协商形式已较为充分。另外,公司为外地来京员工提供房贴,已尽较大努力安置员工居住问题,表现了协商诚意。法院在衡量用人单位的解雇权和劳动者的就业权过程中,最终认定双方已经过协商,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
(六)解除的法律后果
实践中,法院需根据当事人的解除行为是否与其主张的解除条件和依据相匹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性要求,来判断解除行为的合法性。若构成合法解除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所规定的情形,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符合该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构成违法解除的,则劳动者可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1、合法解除中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计算,工作每满1年按1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
2、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应依照前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不可同时主张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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