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投资范围的公益性项目,由***部门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
属于半公益性的、资金能够自平衡的准公益性项目,由城投公司作为实施平台;
属于市场化范畴的、适宜社会资本直接承接的,可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作为实施主体。
在新时代的城市更新项目中,往往是同时具有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因此实施主体可以有多个;根据不同的实施范围,将实施工作进行划分和分配,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选择适宜的实施主体。
第四步:根据实施主体,确定实施模式
确定了实施主体后,采用何种方式实施城市更新也变得顺其自然:
以***部门作为实施主体的,采用***投资、地方专项债券等模式实施;
以城投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采用市场化运作、整体资金平衡、ABO等模式实施;
以社会资本作为实施主体的,采用招商、PPP、混改等模式实施。
考虑到城市更新项目的体量基本较大,仅靠一个主体、一个模式实施的可能性不高。在“财政紧日子”的主旋律下,根据项目的具体性质进行合理拆分、组合实施,是促使项目更好、更快落地的必要条件。
第五步:根据实施模式,确定筹资方式
采用多种模式实施,资金自然也需要多渠道筹集。根据不同的实施主体、实施模式,项目资金也有不同的来处:
以***作为实施主体的,只能通过财政预算内资金、地方专项债券筹集;
以城市公司作主体的,可以通过承接债券资金与配套融资、发行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专项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以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的,可以通过商业性银行贷款、项目收益债、信托、投资基金等方式募资。
在有相应金融政策时,也可根据成本更低的资金渠道、募资方式,来调整实施主体与实施范围;既享受政策的红利,又能够帮助项目更好的落地。
第六步:根据资金情况,确定实施进度
大项目有一个特点,就是资金往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期到位,有时与项目的资金需求、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脱节。
因此,在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过程中,也应当根据不同模式下资金到位的情况,合理调整实施进度,让资金与进度相匹配。既避免资金不到位可能性带来的负面问题,也是避免临时筹资带来的隐性债务、高成本债务。
第七步:根据实施进度,动态调整目标
城市更新的实施目标是远大的,但在短期之内也是非刚性的。如果涉及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不支持的、项目自平衡有缺口的,实施目标也应当动态调整;在“资金平衡”为基础上,公益性投入要量力而行,避免造成新增地方***债务,也避免无效投资。
同时,也要注意***主导项目与企业投资项目的根本不同,城市更新的核心是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而非商业化的盈利;因此在有盈余的基础上,地方***也应加大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投入,实现人民富裕、生活美好的根本性目标。
结语
城市更新的涵盖很广,在不同的地区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因此实施中切忌大干快上、也应避免生搬硬套。从核心理念上来说,城市更新项目原则上应当实现项目收益的自平衡,通过将有收益与没收益的项目相结合,实现资源横向补偿的目标。
这既是帮助项目成功实施、筹资的关键,也是避免地方债务新增、推高地方平台债务的重要红线。因此,各地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照本实施流程进行项目的推进,通过全流程、分步骤地运作,实现城市更新行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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