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育权(女性生育权的法律规定)

我们最近常说,生育率降低是个大问题,那么问题总要解决的,那就我们需要弄清楚为什么生育率会降低呢?

归根结底,生育率是掌握在女方手里的,女方生孩子有两个可能,一种是自愿的,一种是被迫的。

自愿生小孩又包含多种原因:

第一,有的女性希望有小孩,她渴望延续后代,她喜欢宝宝,那将是她血脉的延续,是一个全心全意不问缘由就爱她的人,这种温暖无法抗拒。

第二,有些女性对孩子并没有很热衷,但她结婚后,她的丈夫是个很不错的人,她也足够爱她的丈夫。我们不可否认的是,生育是一件大事,尤其女性受到的影响更大。她需要承担十月怀胎的痛苦,职场上几年都无法升职的焦虑,几乎三年都无法正常休息的可能。因此,生小孩是她自愿的,她认为她从丈夫和孩子身上得到的补偿足以抵掉所有的痛苦。夫妻关系中,女性缓解产后焦虑抑郁需要丈夫的关怀和体谅,正是这份关心才足以让女性愿意生孩子,所有的痛苦因为我愿意都变成黎明前的黑暗。

第三,无所谓爱与不爱孩子的普通人来说,在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中,一对夫妻生一个或者几个孩子,这是普遍正常的家庭。于是普通人结婚生子,过着世俗红尘生活。

民法典生育权(女性生育权的法律规定)

第四,生育是权利,掌握权利就有主动权。因而我们会听到不少豪门生育等于财产奖励。

那么女性被迫生孩子的情况呢?

第一,难以支付自己的生活,那么为了活下去妥协生个孩子什么的在正常不过了。所以,如果你没有能力养活自己,需要依附他人活,那么别说生育权了,别的权利也不一定有。

第二,被强迫。拐卖妇女事件如今依然屡见不鲜,出卖的就是女性的生育权,我们见到的许多纪录片中,这些女性疯疯癫癫,下肢瘫痪,只需要可以生育就好了。

总之,笔者认为生育是权利,掌握生育权利的女性才是真正掌握主动权。因此,我们长久以来都是男性追求女性多。同时,为了避免女性陷入被迫生育的漩涡,鼓励女性自立自强养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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