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学习时间

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以及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主席、副主席,***总理、副总理及其他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及其他组成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行使人事任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事关国家发展、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行使审查和批准权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对宪法实施、“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等的监督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相应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广泛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保证了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1)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