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劳务公司内部承包协议范本)

求职者在入职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用法律的方式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双方具有保护作用,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些事儿。

1、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

正常情况下,用工或者上班前就应该签订,最晚也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有些用工不规范的小企业,可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新入职的员工也没有经验,后期往往会产出矛盾纠纷。这时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若超过一个月且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

2、怎样才算劳动合同生效?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我们要对用工单位的资质有所判断。如果这家企业属于违法经营,根本不具备用工的资质,这种情况下,即使签订合同,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劳动合同的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现在很多劳动合同都有格式化的文本,我们在签的时候,要看清楚中间的空白处是不是填***,比如工资的数值,用工时长、福利待遇等,千万不能留着空白就签字。用工单位如果签完后,随意改变之前约定的内容,我们就会“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3、怎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出现下面的情况,我们可以视为合同无效,不遵守也不会违法,对方不能追究法律责任。

①没有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比如,单方面规定的“霸王条款”,就是无效的。

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样无效。

劳动合同,如果有一部分是无效的,但是并没有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这是其他部分也可以认定为仍然有效。

4、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包含下面的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这些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签订合同时,我们往往关注报酬和保险等内容,忽视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如果我们从事的是风险较大的职业,这些条款是我们一定要认真阅读的,因为这些都是事关保障我们人身安全的重要的内容。

5、劳动合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有效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①有固定的期限的劳动合同

就是双方共同约定一个终止的时间,比如3年或者5年,期限届满,合同即为终止。到时候如果双方不续签,就意味着自动散伙。

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就是双方约定无终止时间,相当于终身制,是比较有保障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就是按照工作任务来结算报酬,任务完成之后,劳动关系解除。它比较适合于一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

6、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设试用期。

但是,一旦约定试用期,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有些企业喜欢在试用期上搞花样,通过试用时间和试用方式,变相地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也要有所警惕。

劳务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劳务公司内部承包协议范本)

关于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大家注意,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期限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7、怎么看待劳动合同中的附件?

有些用人单位会将一些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等附在合同的后面,并且让求职者在上面签字。这时我们也要仔细阅读附件,这种已经明确告知我们的附件,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当遵守。否则,如果违反,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应聘求职,我们也要具备法律意识。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在构建我们的法律屏障,使我们的合法劳动得到保护。因此,对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应认真检查,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损害自身利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38)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