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享有遗产继承权,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可以继承遗产,而继承遗产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可以减少继承纠纷,那么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到哪里办?如何办?宸轩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到哪里办?怎么办
1.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如果继承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
2.继承遗产要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向财产所在地登记办理。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权属证明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证法》的规定,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地公证机构申请。如果继承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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