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能主动审查起诉期限吗?
您知道吗?老百姓口中说的“打官司”,也有很多不同的种类。简单来讲,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大类。这三种不同的诉讼类型适用的条件不同、诉讼程序也不同。大家平时可能接触比较多的是民事诉讼,而我们今天给大家介绍的则是行政诉讼。简单来说,行政诉讼就是和***打官司,即民告官。
与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不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很短,一般是六个月,没有告知诉权的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民事诉讼中法院是不能主动审查原告提起的诉讼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那么行政诉讼也是一样吗?小编通过一则案例告诉您答案!
2009年市人民***发布《拆迁通告》,2010年赵先生与市***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赵先生选择房屋安置方式,同年,区***将赵先生房屋拆除,赵先生在拆除现场。2014年市***为赵先生安置回迁房屋两套。本来,故事到这里就可以完美结束了,但是在2016年初,赵先生意识到市***拆除房屋没有合法依据,3月赵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市***征收其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行政案件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稳定性,人民法院有权主动审查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如果赵先生对强拆行为不满,其应当在2014年***实施拆除行为时提起诉讼,此时起诉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最后判决驳回赵先生的起诉。
很多朋友们可能会有疑问,为啥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这么短,小编给大家简单讲讲:***作出的行政行为是为了对社会进行管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如果当事人的起诉期限太长,则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所以,如果您对***行为不满,则要抓紧时间寻求救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