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那些事儿
Q1:法律规定的年假究竟有几天?
A: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意!!!这里的累计时间,不单单是指员工在现有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是从业以来的工作时间累计的。
Q2:如单位没有安排或者员工没有休年假怎么办?
A: 单位应当将年假折算成工资发放,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注意!!!月工资是指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Q3:中途离职,年休假该如何折算呢?
A: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注意!!!这里的累计时间,不单单是指员工在现有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是从业以来的工作时间累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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