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是推动农村农业改革的发展的重点工作,随着2020年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出台,国家就明确指出要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实现藏粮于地,进入到2021年之后,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国家也明确指出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深入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从而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耕地保护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现阶段国家农村也正在逐步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并结合村庄规划等改革工作来推动农村土地资源进行整治整合,深入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耕地质量,从而推动农业改革发展,逐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在2020年国家出台了新版《土地管理法》之后,耕地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国家最为关注的问题,近日为了增强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并强化耕地保护,重点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国家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中也明确指出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其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在2021年已经多次被提及了,加强耕地保护也成为当前农村农业改革改革的重点工作事项,国家也在积极推动土地整治、土地修复等方式来加强耕地保护,并鼓励农村居民在农业种植生产过程之中,减少农药、化肥、农膜等使用,同时通过土地轮作休耕等等方式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不过在当前的耕地保护过程中依旧存在很多的问题,农村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等问题依旧非常严峻,所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国家明确了“三件事”,从而深入推动耕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1、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
一直以来国家都在推动耕地保护,但是谁来保护耕地,谁来对耕地保护实施监管呢?对于这些问题农村居民却并不清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国家就指出将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其中第十条就规定:“县级人民***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关于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的要求,制定土地整理方案,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县、乡(镇)人民***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土地整理方案,对闲散地和废弃地有计划地整治、改造。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可以用作建设所占用耕地的补充。鼓励社会主体依法参与土地整理。”可见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开展土地种植生产的农村居民、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等群体都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其实在使用耕地的过程中,都需要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而县级人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需要起到保护耕地的监管作用,深入推动耕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2、土地复垦义务
推动耕地保护,并不是盲目地禁止非农业建设使用耕地,而是有序推动耕地利用,从而推动农村建设发展和农业改革工作的开展,所以在2020年的新版《土地管理法》以及即将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国家都指出要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过程中,都必须要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原则,占用了多少耕地,就需要开垦出相应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而对于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随着这一政策的出台,国家也明确了土地复垦的义务,并通过耕地占补平衡,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来推动耕地保护,同时国家将会加大对破坏耕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着两类群体的处罚,从而加强耕地质量的保护!
3、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国家就指出将会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从而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以及其他农业种植生产者加强对耕地数量与质量的保护,其实在近些年的农村农业改革之中,国家一直在通过补贴的方式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尤其是在农业补贴的制度改革之中,国家就明确指出农业补贴将会向开展农业种植生产的群体以及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的群体进行倾斜,同时还出台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土地轮作休耕补贴等,除此之外,现阶段国家还在大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高标准农田补贴来鼓励农业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群体提升耕地质量!
随着耕地保护政策的纷纷出台,国家对于耕地保护制度也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规范,通过耕地保护,可以有效推动农村农业改革工作的开展,并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过随着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逐步落实,农村居民还面临两大难题!
1、如何才能在耕地建房?
现阶段很多农村地区已经没有宅基地用于农村居民修建住房了,很多农村居民只能够占用耕地修建住房,哪么农村居民如何才能够在耕地上修建住房呢?其实国家在《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要保障农村居民实现户有所居,所以这部分农村居民能够在耕地上修建住房,但是其需要注意两点:第一是办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第二是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即占用了多少耕地,就需要开垦出相应数量和质量的耕地!
2、农民成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农民用地需要注意什么?
其实农村一直都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之一,而农村居民在使用耕地过程中也需要加强对耕地质量的保护,同时避免将耕地搁置荒芜,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对自己流转出去的耕地进行监管,避免土地流转单位出现污染、破坏耕地等等行为,才能够有效保障自身权益,加强对耕地质量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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