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3)《土地法》;
4)《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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