猬亵儿童罪立案最轻处罚是怎样(猥琐罪不立案标准)

安徽合肥。13岁女孩小芳3天内在小区电梯里遭同一男子2次猥亵,该男子还威胁其如果报警就先杀其、再杀其全家。现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事发时间分别为8月24日和26日,第一次该男子从双手从后面将小芳抱住,大约持续30秒。

第二次,该男子除了紧紧抱住小芳外,还将小芳堵在电梯角落强吻其脸部,并做出摸胸的动作。好在后来有其他居民进入电梯,该男子才停止。(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1.之前就有很多新闻报道,多地都有在电梯里猥亵女孩儿的“变态”。而该男子的行为更是令人发指,他在三天内两次猥亵同一个女孩。好在公安机关已经对他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让我们松一口气、也出了一口气。不过,官方通报里只是说该男子被刑拘了,并没有说涉嫌犯什么罪名,这个就是今天我们要讨论的。

2.根据今年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这种猥亵行为主要涉及的就是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的两个罪名了。

这两个罪名都规定在刑法第237条之中,但是二者有所区别,而且明显看出了对儿童的特殊保护。

  • 一是行为方式不同:强制猥亵罪要求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猥亵行为;而猥亵儿童罪只需要有猥亵的行为(抠摸、搂抱、吸吮、舌舐等性交以外的行为)即可。这主要是基于儿童面临这种行为不一定敢反抗。
  •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强制猥亵罪的对象是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而猥亵儿童罪的对象是儿童,当然也包括男童和女童。
  • 三是判处的刑罚不同:强制猥亵罪需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最低可以判到1个月、最高只能判处5年;而猥亵儿童罪最低也只能判到6个月有期徒刑,在具备法定四种情形的情况下,则最多可以判到15年。

3.那么,如何界定什么样的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儿童呢?我们可以参照一下《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

根据该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可以按照年龄划分为这几个阶段:

  • 婴儿:不满一周岁的
  • 幼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
  • 儿童:不满十四周岁

也就是说,儿童包含婴儿和幼儿。只要年龄未满14周岁,都是刑法意义上的儿童。

猬亵儿童罪立案最轻处罚是怎样(猥琐罪不立案标准)

4.在该案中,小芳才13岁,当然属于儿童了。那么,涉案男子所涉及的就是猥亵儿童罪。最少也要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当然,这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

按照他的行为,非常可能在猥亵小芳以外,还有猥亵其他人的行为,只要再有任何1次猥亵其他儿童的行为,那么就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多可以判到15年!。

当然,如果他仅仅猥亵了小芳、没有其他受害者,如果对小芳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影响,也是可以判处5年以上,最多1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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