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特殊工种网友咨询,过去从事过特别繁重工作6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8年,后从国有集体企业下岗,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社保,请问累计特殊工种年限能算吗?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吗?会赶上延迟退休吗?
自从1997年7月,***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来,企业职工工作年限被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但对于企业特殊工种来说,在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立之前,从事特殊工种且按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作为认定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之后,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缴费年限,作为认定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
什么工作才算特殊工种呢?
多数人会想到从事苦、累、脏的工作就是特殊工种工作,实际上,没有这么简单。经查证,一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不包括私营和外资企业等;二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三是特殊工种必须有所属行业和执行目录,也就是国家承认的工种。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工作,才能算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年限如何规定的?
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从事过多种特殊工种工作或在外省市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企业职工如何计算自己的特殊工种年限呢?包括异地的特殊工种年限算不算呢?这些问题涉及到特殊工种人员退休利益的大事,马虎不得。
考虑到从事特殊工种的企业职工长期在恶劣的环境中工作,辛苦几十年,身体长期亚健康,部分人可能长期慢性病,天天吃药,如果不考虑到该群体的退休利益,可以说不得人心。为此,国家规定,从事过2种以上特殊工种的,且在任何一个工种累计工作年限都不满足该工种提前退休年限要求的,个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全部年限可累计计算,并按照特殊工种年限要求较高的工种确定是否符合条件,什么意思呢?比如从事过特别繁重的工作6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8年,则从事特殊工种累计年限14年,按照特别繁重工种累计从事满10年申请提前退休。
另外对于在异地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只要个人档案记载的;或记载不清的,可以申请异地人社部门协助认定,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可以累计特殊工种年限提前退休。
会赶上延迟退休吗?
只会提前退休,不会延迟退休。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就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就目前来看,延迟退休主要针对的是正常从业人员,不涉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从全国来看,目前实施延迟退休的省份只有江苏省,但从政策内容来看,江苏省延迟退休政策还不算真正的延迟退休,只涉及到企业职工自主申请。另外从今年***报告来看,没有明确提到今年实施延迟退休的方案,哪怕释放一点信号,换句话说,***工作报告只字未提延迟退休。这意味着延迟退休的问题再次搁置,大概率,近2年不会实施,也就是说即将退休的职工大可放心不会延迟几个月或一年退休,对此我们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更不用担心延迟退休。
总之,合法的特殊工种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包括异地特殊工种。最后希望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只要特殊工种身份和年限符合要求,积极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提前退休,提前领取自己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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