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方卖给乙方的房产若出现产权争议、设定抵押、未了结民事纠纷等,解决前述问题的义务由甲方承担,(包括费用在内),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双倍金额支付乙方违约金。
4、当买卖房屋具备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条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包括短信、微信、电话)10日内与乙方到登记机关办理,甲方逾期和乙方办理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房屋总价额千分之五(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违约后果消除之日止。
5、甲方如有其它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均须按按房屋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伍拾(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时,仍应赔偿其他实际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价款、利息、可得利益、租金损失、房屋涨价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在内。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卖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及共有人、乙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附:1、甲方及共有人、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甲方原购房合同、交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甲 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共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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