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鉴定意见:
⑴证明贪污款物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审计鉴定意见等;
⑵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贪污的签字笔迹、印鉴等笔迹鉴定意见;
⑶被贪污财物的估价鉴定意见。
6.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
⑴对贪污现场的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
⑵目击证人辨认犯罪嫌疑人或物证的笔录;
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指认现场笔录。
7.视听资料、电子证据:
现场监控录像,单位或银行电子财务数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