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犯罪了,公司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若只是在刑事拘留阶段呢?不符合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能否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呢?
不一定!
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介绍
2000年9月20日,王某入职上海某贸易公司,岗位为驾驶员。
2017年2月23日,王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3月31日,王某被取保候审。在这期间,他多次联系公司,要求上班,但公司都让他回去等通知。
2018年3月31日,因侦查期限届满,公安机关决定对王某解除取保候审。
4月18日,公司向王某发出解除通知,载明因其涉嫌刑事犯罪受刑事拘留,长期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故于2017年3月1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王某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裁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他工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是否构成犯罪需经司法机关审查认定,公司不能因王某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至于旷工,因其被羁押期间失去人身自由,并非无故缺勤,故不构成旷工。
本案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依据不足,属违法解除,应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
对于取保候审期间的工资请求,鉴于王某未提供劳动,也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公司拒绝王某提供劳动的请求,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不予支持。
谷夏律师说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在刑事拘留阶段,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会被判违法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如果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案例中王某被刑事拘留,其是否构成犯罪还有待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判定,所以该阶段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能属于违法解除。
而此时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大概率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如上述案例中,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时用人单位最佳做法,应该是暂停与被拘留员工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发放工资,不予缴纳社保,待最后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确定后,再作进一步的处理。
其实这个案件,如果用人单位能在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员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操作就不存在违法了。
这么说有点事后诸葛,但这也是很多用人单位规避风险的常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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