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生产责任状
为全面加强安全环保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保法》和集团安全环保工作考核标准,结合公司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安全环保生产责任状。
一、安全管理目标:
1、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2、无重大设备事故;
3、无重大生产和质量事故;
4、不发生职业病;
5、无责任性交通事故;
6、消除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整改按期完成;
7、消防器材及设施保证完整好用。
环保管理目标:
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0人次;
2、较大污染事故(扰民事故)0人次
3、***环保处罚0人次;
4、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
5、污染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100%;
6、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率100%。
二、安全环保管理考核内容
贯彻“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分解到所管的全体从业人员,并监督落实。对没有分解或没有落实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在事故倒查责任时负主要责任;已分解,下级未落实的负次要责任。同时,负有下列职责:
1、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2、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督促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4、各部、办、车间一把手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车间、部门设专、兼职安全员,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环保、防火管理工作。车间、部门要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做到组织落实。
5、对于各类工伤事故,发生部门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对工伤事故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6、把工作场所、生产现场、设备等逐一划分责任,落实到人头,做到责任落实。
7、制订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制度落实,并认真执行。
8、搞好本部门的安全环保生产教育和岗位培训,转岗员工的转岗教育、工伤员工的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持证率都要达100%,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操作水平。
9、安全检查:部门专(兼)职安全员不定期巡检,重大节假日前安委会组织联查,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限期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有防范措施。
10、各部办要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管理、维护好公司的一切消防设施、器材,严禁转借或挪作他用。
11、妥善保管本部门、车间的贵重物品及化学危险品,并登记造册报公司安全管理员备案,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投毒。
12、特殊作业要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保证用电安全,非专业人员不得乱接乱动,保证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完好,动作准确。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审批制,严禁私自接线。
13、特种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电动货梯、机动车辆等要定期校检。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等要保持灵敏可靠,并到期更换检验标签。一般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齐全。
14、严格遵守GMP规范要求有关规定,防止交叉污染,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15、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相关的安全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档案。
16、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根据环保考核细则做好废水、废液和其他废弃物料的处理管理,做到不乱排乱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17、检修现场一定要做好场清、料净,不因检修污染环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