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我省检察机关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专项活动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年,省检察院先后指导市州、县区检察机关办理食品安全、网络餐饮等领域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405件。其中,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标准食品106件,网络餐饮加工违法7件,农贸市场违法36件,食品保健违法26件,假冒注册商标28件,其他食品领域违法125件;销售假药、劣药7件,违规销售处方药、不合格医疗器械等其他药品安全领域案件70件,积极探索在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提出***罚性赔偿金请求,提高涉案人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和制止类似不法行为。省检察院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负责人说,食品药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青海检察机关切实筑牢消费维权司法屏障,发挥检察职能,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1年年初,省检察院与省消协建立全国首家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的创新做法,写入最高检2021年度工作报告。省检察院通过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受理案件线索13件。办案中,省检察院了解到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尚未在我省落地实施,残疾人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我省检察机关积极会同省消协、省残联、西宁市残联、西宁公交集团召开磋商会议,消除分歧、增进共识、凝聚合力,深入研究落实措施,制定了《关于落实全省残疾人免费乘坐西宁市内公共汽车政策的实施方案》,并签署《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西宁市内公交车的合作协议》。2021年5月16日“国际助残日”,我省举办残疾人免费乘车“爱心卡”发放仪式,这项惠残政策落地实施,保障了我省特殊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该案也入选最高检、中残联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推动解决全省存在的巡游出租车不规范安装计程计价设备问题,省检察院形成《关于我省巡游出租汽车未安装计程计价设备问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调研报告》呈报省委、省***领导。目前,各地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已推动9个未按规定安装计程计价设备的市县完成安装,不断拓展丰富的消费维权法治路径,正在为青海消费者特别是为特殊群体撑开一把把司法“保护伞”。
省检察院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传播公益诉讼法治声音,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1年,我省检察机关在纸质媒体和新媒体刊登消费领域公益诉讼相关信息简报25篇。省检察院组成3·15消费者权益日宣讲咨询团队,开展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主题的“2021年青海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积极回应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为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检察院组织召开青海省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罚性赔偿制度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4件食品药品领域探索适用***罚性赔偿金的案例,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认同感和知晓度。一个个消费维权检察故事,正生动谱写着我省检察机关“检察为民,司法护航”的为民服务初心。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与省消协协作沟通,充分依托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服务平台,不断创新与探索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的方法路径,致力当好我省消费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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