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娃娃鱼犯法吗(私人养殖娃娃鱼法律处罚)

日前,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违法经营“娃娃鱼”案,对其餐馆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汶川县威州镇双河村姜射坝的某餐馆进行现场执法时,发现该店厨房塑料箱装有一条娃娃鱼,无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专用标识,称重3.07斤。

娃娃鱼(大鲵)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市民不可随意买卖及食用,其人工养殖、经营交易都要经过严格法定授权和程序。人工养殖的娃娃鱼也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或专用标识后,方可出售和利用。

养娃娃鱼犯法吗(私人养殖娃娃鱼法律处罚)

执法办案人员当场进行了证据固定、照相取证和对经营人作了询问笔录。办案结果为:姜射坝的某餐馆该店内发现的娃娃鱼(大鲵)系合法养殖,但该娃娃鱼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且该餐馆未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大鲵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该娃娃鱼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鉴于该餐馆负责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该餐馆没收涉案娃娃鱼1条,罚款625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条娃娃鱼已被送至三江自然保护区放生。

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全县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遵纪守法,依法经营,避免触碰法律红线。一经发现违法行为汶川县综合行政执局法将从严、从重处罚,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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