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关系是什么意思(劳资司法含义)

13名兼职调解员,成立一年来接收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55例,调解成功120例,经调解后双方自愿和解撤诉案件23例,调解成功率达到92.2%,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61.5万元……这是鼓楼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交出的一份合格“答卷”。

劳资关系是什么意思(劳资司法含义)

面对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和受理范围的扩大,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日益增多的现状,鼓楼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方法,不断拓宽劳动争议化解路径,区人社局和区总工会联合在徐州市率先建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委托调解工作机制。通过“仲裁+工会”调解方式高效化解劳动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使调解成为防范化解劳资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促进了区域内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调解第一,力求“案结事了”。从营造和谐劳资关系的角度来说,调解是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达成双赢局面的最好办法,所以调解委员会坚持“调解第一”原则,尽力做到“每案必调”。调解一个案件,调解员至少要和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2次,第一次是了解双方矛盾和诉求,第二次是分别劝说达成调解目的,案件复杂时沟通的次数会更多,必要时还要组织双方进行面谈。为提高调解成功率,组织工会、人社、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调解意识,丰富调解手段,注重调解效果,通过诉讼调解有效降低诉讼当事人的对抗性,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经过一年的工作,调解中心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验,无论多么难办的案件,在他们手中总能“巧手化干戈,妙语息纠纷”。

多元调解,着力提高调解效能。投资十余万元对劳动争议调解室进行了升级打造,建成一所集线上、线下调解为一体的多功能调解室,可以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实现线上同步调解。调解中心联合区法院、区人社局和区司法局定期线上召开深化劳动争议“四方联动调解机制”联席会,初步形成四方联动大调解机制和五项合作协议;吸收借鉴司法、人社、法院等经验做法,制定了一系列工作用表、规范用语、调解技巧等,不断提高效能。充分拓展“工会调解室”职能,联合区人社局深入辖区企业,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开展个性化法律体检,精准指出其在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漏洞与错误,出具建议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将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坚持“三步走”,确保调解提质增效。为提升调解水平,开创 “三步走”工作法,稳步推进调解工作,构筑和谐劳资关系。调前深入沟通、摸清诉求。委员会在接到区仲裁机构委托的劳动争议案件后,迅速安排调解员查阅卷宗、分析案情,通过电话沟通,摸底情况,找出劳动争议焦点;调中理论和技巧相结合、力促调解成功率。调解员利用专业的知识,灵活的调解技巧,面对不同的群体,采用不同的方法,严密的逻辑思维加上适时的“圆场话”,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调后释法解疑、注重服务延伸。抓住每一次和企业负责人当面交流的机会,向其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并解答疑问,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再次发生。

通过多元化调解,鼓楼区劳动争议案件通过仲裁审判的结案率下降3.1%,调解率上升16.3%,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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