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西产假最新国家规定)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西产假最新国家规定)

答: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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