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遗产继承新规定(最新五保户遗产继承法)

前言:前几日更新了“在农村,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享受五保户待遇”,有网友在评论区问“五保户去世后,遗产分配的问题,所以就特意以这个话题为基础,为大家详细介绍”农村五保户去世后,遗产如何分配“的问题。

农村五保户去世后,遗产如何分配?

首先,在农村享受五保户待遇的农户,并不单指农村年满60周岁的孤寡老人,五保供养的对象不仅限于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所以农村享受五保户待遇的农户,也可以是有赡养人或扶养人存在的客观事实,只是其赡养人或扶养人无赡养或抚养能力的前提下,才申请享有五保户待遇。

那么,农村五保户去世后,遗产的分配其实与非五保户的遗产分配是没有区别的。

第一种情况:五保户去世前,立有遗嘱。

农村五保户去世前,如果立有遗嘱,那么五保户去世后的遗产应该由遗嘱中明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这一点不存在异议,但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比如:张三是村里的五保户,虽然一生未婚未育,但生前立有遗嘱,指定其侄儿为遗产继承人,那么张三去世后,张三留下的遗产就由其侄儿继承,其侄儿就是张三遗产的合法受赠人,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扣回张三生前享受的”五保“费用。

五保户遗产继承新规定(最新五保户遗产继承法)

第二种情况:五保户去世前,并未立遗嘱。

农村五保户去世前没有立遗嘱,那么五保户去世后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遵照《民法典》规定分为两个顺序:第一个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遗产继承开始后,先由法定第一顺序人继承,如第一顺序继承人缺失,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比如:李四夫妻生育有儿子,但其儿子属于肢体一级残疾,无赡养李四夫妻的能力,李四夫妻申请享受村里的五保户待遇,在李四夫妻去世后,其遗产遵照继承第一顺序由他们的儿子继承,但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扣回李四享受的”五保“费用,但鉴于李四夫妻的儿子属于肢体一级残疾,则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不会扣回李四享受的”五保“费用,李四的儿子也能申请享受五保户待遇。

那么,对于既无法定继承人(不存在任何顺序的遗产继承人),又没有在生前立有遗嘱指定遗产受赠人的,在五保户去世后,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既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由此可见,农村无继承人且没有立有遗嘱的五保户,去世之后的遗产不存在分配问题,应当收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也就是回归集体。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农村享受五保待遇的孤寡老人身上,生前没有法定的赡养人也没有被扶养人,没有签订任何遗产赠予的条文,在生前所有的生活都享受国家和集体的供养,在去世后遗产重回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合情合理的。

备注一点:部分地区农村在对五保户实行“五保待遇”(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时,村集体经济组织会与五保户签订阜阳协议,则五保户去世后,按照协议处理其遗产。

结束语:关于农村五保户去世后,遗产分配的问题简单介绍到这里了。其实说白了如果享受五保户待遇的农户存在法定的继承人,在去世后遗产自然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扣回其“五保”费用);如果五保户生前立有遗嘱指定遗产受赠人,在去世后遗产自然遵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扣回其“五保”费用);如果五保户不存在法定继承人且未立有遗嘱,在去世后的遗产自然回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异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59)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