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的概率是多少?
我们还是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21年1至3月的统计数据为切入点,对不起诉的概率进行说明。最高检发布了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其中2021年1至3月,共决定起诉361165人,同比上升30.9%;决定不起诉57770人,同比上升64.4%,不起诉率13.8%,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
首先,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中,不起诉率并不是单个案件不起诉的概率,而是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不起诉人数相对于总人数的比率或者说是比例。就每个具体的案件而言,我们可以预估最终不起诉的概率,但我们所依据的不是最高检公布的不起诉率,而是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我们所预估的不起诉概率,严格说来并不具有统计学依据,仅表示我们对案件走向的预估或者信心。不同律师可能会给出不同的概率值,但这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律师对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的理解、对案件事实的分析能力以及在该案件中投入精力的多少。简单的总结为两个词就是,专业和尽责。
其次,从最高检的上述数据我们可以大概看到,不起诉的案件数量和不起诉率相对于以往都有所增长,但相对于审查起诉的全部案件,最后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还毕竟是少数案件。这大概能反映出检察机关在决定不起诉时候态度是很谨慎的。
不起诉的种类有哪些?
第一种是法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理由是,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经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第二种是酌定不起诉,也称相对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于却有犯罪事实,但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处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种是存疑不起诉,也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检察院对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这类,因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案件,后期如果发现新的证据材料并满足了起诉条件的,检察院还可以再次提起公诉。
第四种是附条件不起诉。这种类型的不起诉针对的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对于触犯刑法分则第四到六章罪名的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一年及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确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
需要强调的是,不起诉决定是由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的。在我们此前办理的不起诉案件中,承办检察官会将我们提交的法律意见书直接提交检委会进行讨论。对于一些争议较大的案件,检委会将进行多次讨论。对于一些检委会都不能决定的争议性案件,检察官还可能会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汇报。提交检委会讨论的前提条件是,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得到了承办检察官的认可,不一定是完全同意律师的观点,但至少认为律师的意见是值得检委会讨论的。当然,确实也有些简单的案件,检察院不需要听取律师意见就认为符合不起诉条件或者就直接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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