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回复:
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犯罪记录系统,各省市公安机关均是根据本地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虽然各地实施办法略有不同,但大致上各地公安机关均是通过本省、市的违法犯罪信息系统,结合本地掌握的犯罪情况,出具犯罪记录证明。对于本地不掌握的情况,需向外地公安机关发函调取相关犯罪情况。这客观上确实造成手续繁琐、程序冗长、时间较长的麻烦。
为此,根据中央政法委有关文件精神,我部正在会同政法各单位研究建设全国统一的犯罪人员信息库,汇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数据,力争解决犯罪信息分散、不准确等问题。“全国犯罪记录信息系统”已于2020年12月18日投入试运行,关于犯罪记录查询工作的有关规定也于2020年12月21日向全国征求有关意见。待信息系统正式建成后,即可实现网上办理,切实解决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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