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有多少打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有仔细阅读过的,或者说煞有其事地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或者隐约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为了拿到这份工作,抱着侥幸的心理还是签了。
虽说劳动法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但是很多劳动者确实不懂法,经常权利受到侵害而不自知,主张权利的时候发现没有证据或者证据对自己不利,最后只能吃哑巴亏。今天,就入职的第一件事——签订劳动合同这块,来给大家普普法,员工和企业都应该引以为戒。
一、合同的性质。
签订合同时首先要看清楚,一定要是劳动合同。有的企业耍小聪明,故意把劳动合同写成劳务合同,普通人可能根本无法分辨。如果签了,可就亏大了。劳动合同是给劳动者提供最全方位保护的合同,适用于劳动关系,有专门的劳动法来保护;劳务合同只适用于合同关系,主要在于双方意思自治,不受劳动法保护,甚至都可以不用买社保公积金这些,更不用说有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之类的。
说白了,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保护最大,但是最让企业费钱。企业要跟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要付出比劳务关系昂贵得多的代价,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选择劳务外包,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劳动者一定要注意,尽管不小心签了劳务合同,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还是可以主张劳动关系,但是事先懂得这个道理提前预防,就不用走法律程序那么复杂。
二、合同的条款。
完整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几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这里一定要注意看清楚公司名称,是不是你面试的那家公司,地址和法人是否一致。因为不排除有些公司跟你面试的时候说的是一家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变成了另一家公司,甚至于那家公司可能是第三方公司或者外包公司,那你跟该公司的关系就变成外派的了。如果公司不同,一定要问清楚,是其分公司、子公司还好,如果是第三方公司,一定要谨慎。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这个一定不要填错,包括自己的联系方式,有效的电话或者邮箱。这个主要是为了方便接收企业的一些通知、告知函,如果写错了,企业举证已经发送给你了,你主张没收到,可能就比较麻烦。
(三)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第一次签订合同都是一到两年,这个主要是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企业第一年也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考察,期限不宜太长,否则可能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金问题,而员工主动辞职却不存在赔偿问题。
另外,还要注意试用期的约定,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最长限度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这项里面要注意企业经常会约定一些让员工无条件接受调岗的规定,否则企业可以合法辞退员工,不支付补偿金。这种约定貌似有利于企业,实则是无效的。因为要求员工调岗,转变工作地点,必须经过员工同意,这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但是如果员工接受了这一条款,往往也会让自己比较被动,甚至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最好就是直接跟企业指出这些条款是违法的,要求变更。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工作时间是非常重要的约定,关系到你的工作强度以及加班费的问题,一定要约定好。
(六)劳动报酬。这个大概是劳动者最关注的问题,毕竟对于大部分劳动者来说,劳动报酬就是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之前明确约定好,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如果低于这个数,或者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是可以要求企业补齐工资的,而且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社会保险。很多企业为了节省开支,不给员工购买社保。也有一些员工认为社保还需要从自己工资里扣除一部分,而且暂时这笔钱又不能取出来,也不愿意交社保,于是就跟企业商量让企业不交社保,给自己补偿一部分钱。
企业切忌不能答应员工这样的要求,因为跟员工购买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因此企业跟员工的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员工事后依然可以去社保局投诉要求企业补交。而且如果员工发生工伤,企业需要自己负担赔偿费用,实际是得不偿失的。对于员工自己而言,不交社保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就医、落户、领养老金等问题。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这些条款主要是针对一些具有危险性的特殊工种,如果劳动者认为企业未提供劳动保护措施,可能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是可以主张被迫辞职,要求补偿金的。企业未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造成员工身体损害或者死亡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构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主要是根据工种的不同,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性质约定的其他条款。
此外,劳动者会经常在劳动合同里看到限制劳动者自由离职的条款,很多人会咨询自己想辞职老板不批怎么办的问题。其实离职自由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这些规定劳动者多长时间内不能离职,限制劳动者离职自由的约定都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转正后提前三十天通知就能离职了,而且企业不能以员工离职为由克扣员工工资。
随着劳动者们维权意识的增强,企业也要与时俱进,在自己守法的前提下,通过一系列合同条款和规章制度的设置,预防可能的用工风险,降低用工成本。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都应该在法律的约束下合理主张自己的权利,维护良好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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