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是劳务派遣人员。其实在很多时候,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用工成本,一般不会以公司的名义去招人,而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来完成工人的招聘,常见的如各大城市的电子厂,基本上都是以这种模式来工作的。这些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的人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送到用人单位上去,这时用人单位是不用为他们缴纳社保的,只需要支付他们劳动报酬即可。因为和我们签订用人合同的是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自然也是劳务派遣公司。不过有些劳务派遣公司欺负新人不懂,基本上不会为他们缴纳社保。
第三类是退休返聘人员。有些时候,因为岗位的特殊性,企业需要更有经验的人来完成工作的进程,这时不少企业老板都会选择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返聘他们回到公司继续工作。我们没必须讨论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只要退休人员愿意,企业又非常需要他们,那他们随时都可以继续工作。只不过这时企业只需要正常付给他们工资,而不必为他们缴纳社保,因为这些退休人员都已经开始领养老金了,在给他们缴纳社保不是在浪费钱吗?
第四类是还没毕业的实习生。有时候学校为了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实践经验,通常会规定只有通过实习,由用人单位盖章后才能拿到毕业证,因此很多大学生都会在即将毕业的阶段外出工作,一方面可以尽早的融入社会,另一方面也可以检验自己所学。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不过公司并不会直接给他们签订劳务合同,而是实习协议或者第三方协议,这时公司无需为这些实习生缴纳社保,因为他们并没有毕业。如果等到毕业后这些实习生在公司转正了,那公司就要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保了。
第五类是重复缴纳社保的人。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逐渐完善,也就有了越来越多的规范来制约社保缴纳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此前有部分人为了退休后能够享受更多的养老待遇,所以他们想趁现在有钱不如交两份社保,一份属于职工社保,另一份属于居民医保,并认为这样做他们在退休后就能拿到双倍的养老金。在现有的政策下,这种方法绝不可行,一旦发现,其中给一个就会被取消,所谓双重待遇自然就更不可能了。
最后一类则是已办理退休的人。我们这里所说的退休的人指的是,那些退休后已经缴纳满15年社保,并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既然都开始领取养老金了,那社保自然就没必要继续缴纳了。就算我们愿意交下去,也不可能多领到养老金,实在是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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