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新设公司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已在工商网站取得名称核准文号,如未取得,请先登录www.baic.gov.cn网站,点击“在线办事”-“登记注册”-“在线办理”环节办理公司名称的设立预核。
2. 有实际经营场所,符合北京市工商局《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及区域产业政策要求。
3. 拟设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全体自然人股东,需用个人手机下载“北京工商登记”APP移动客户端完成个人身份认证。
4.已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完成网上登记并审核通过(选择全程电子化网上提交的忽略此步骤)。
二、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流程分两种方式,方式一:全程电子化,方式二:现场提交,具体流程如下:
方式一:设立登记电子化业务流程(不涉及前置许可适用):
方式二:设立登记现场登记流程:
材料包括:
1.《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章程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股东资格证明
5. 《指定委托书》
6. 住所使用证明
7.《补充信息登记表》8.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三、新办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及“法人一证通”证书后,可登录北京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www.bjsat.gov.cn)进行新办企业“套餐”办理。
套餐内容包括以下六项:
- 经营项目调查(必填) 2.基本信息确认(必填)
3.存款账户报告(选填) 4.财务会计制度备案(选填)
5.一般纳税人(选填) 6.发票申领(选填)
以上内容必填项为必须填写,选填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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