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小学生普法教育知识)

教育部网站7月21日发布的《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946号(教育类362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公布了教育部7月12日答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防止违法犯罪低龄化的提案》的具体内容。

《答复函》指出,教育部十分重视儿童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加强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建设。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为此,义务教育德育课程教材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对法治教育进行系统设计,分散嵌入到各年级课程教材中,确保法治教育贯穿始终不断线;同时在小学和初中分别编写法治教育专册(各一册),在普通高中设立“政治与法治”共同必修模块和“法治与生活”选择性必修模块。遵循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循序渐进确定目标要求,小学由基本规则意识的养成,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了解,再到国家和社会法治精神的理解;初中注重宪法教育,强化对公民权益与义务、民主与公正等法治精神的系统认识;高中注重让学生全面了解规范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方面的主要法律,理解依法治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民法典》《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反不当竞争法》《著作权法》《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40多部。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质量,关键是教师。针对有些地方和学校对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岗位吸引力不够、部分教师素质不能很好地适应培养时代新人的要求等问题,2019年,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函〔2019〕8号),要求规范教师配备制度,小学低、中年级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小学高年级应以专职为主,初中、高中应配齐专职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教师;实行特聘教师制度,聘请本地党政干部、社科理论专家等定期到中小学讲课或作报告;健全教师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严把选聘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对不能胜任、未按要求完成培训学时的,应退出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教师岗位。同时要求加强培养和培训,创新评价激励机制,特别是因地制宜设立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教师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地调整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小学生普法教育知识)

三是加强教学指导。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标要求“教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通过调查、参观、讨论、访谈、项目研究、情境分析等方式,主动探索社会现实与自我成长中的问题”。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标提出“以案例为载体进行综合性教学”,案例应“显现生活中真实的情境,力求可操作、可把握”,努力提高教学效果。各地主要依托教研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努力使教学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帮助学生“知敬畏、守底线、爱生活”。

教育部在《答复函》中指出,“您反映的我国违法犯罪低龄化的现象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将加大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依托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建立教材资源库,支持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加强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法治教育教学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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