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民进了看守所后,都会先被关押,然后随时会被问话。
而公安机关则是会去准备相关资料,也就是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其实是刑事诉讼的证据形成阶段。
进了看守所后,一般至少需要待够37天。其中30天为公安机关调查时间,7天为检察院审核时间。
37天后,被刑拘在看守所的人可能会有三种处境:①被执行逮捕②被变更强制措施③被直接释放。
在这37天内,就已经需要请律师了,而不是等到法院开庭才请律师。
因为不管在开庭的时候如何表现,一些口供和证据都是事实了,就算律师实力超群,也是很难去改变的。
所以其实在很多情况下,根据开庭前的证据,就已经能够预判到开庭后的结果了。
很多有经验的公安民警,都是会在当事人刚进看守所的那几天进行问话,然后形成口供。由此可见,在这其中,肯定是越早请律师越好,并且有律师的界入,能够进行无罪辩护的机率越大。
在家属进了看守所之后,如果律师通过其专业的判断认为,从诉讼策略上适宜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可以使当事人解除羁押状态,减轻其心理和生理压力,还可以通过申请取保候审的形式反映己方的理由和依据,让侦查机关多角度地了解该案,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无罪或减刑的机会。
总的来说就是,如果条件允许,在家属一进看守所后,就立马请律师,因为对于在押人员来说,在任何时候都是有权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律师界入的越早,对当事人就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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