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深圳的楼市新政正式发布,主要内容如下:
一:限制以公司名义购买深圳所有的新房及二手房。
二:新建公寓一律只租不售,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三年内禁止转让,个人和企业购买存量二手房五年内禁止转让。
三:离婚2年内购房人群,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特殊情况下,如离婚前双方名下无一套住房的首付执行30%,离婚前有一套住宅的首付执行50%;
我们从这些新政上很容易看出来,限制企业购买住宅,但在公寓上还开了口子;限制离婚炒房,但对真正的离婚购房也做了特殊处理;深圳此次的目的就是阻绝投机炒房,降低商品房的金融属性,实现“住房不炒”的目标。
比如个人三年限卖:
官方给出的数据显示,深圳2017年购房不满三年便卖出的商品住宅面积为217.6万平米,占二手房销售总面积的46.2%。如果仅仅是自住,这样的交易频率显示深圳的住宅投机确实过重。
比如公寓五年限卖:
众所周知,除了企业购房,商务公寓以往是外地户籍进入深圳购房的唯一通道。再加上商务公寓本身不限购的特性,导致很多不具备购房资格或没有名额的投资者转战公寓市场,数据显示,2017年深圳商务公寓成交98万平方米,环比上涨58.3%;而价格也也创下了历史新高,达到62120元/㎡,环比上涨17.8%。
不论是外地购房大军还是本地没有名额的投资者,均不是购房自住的人群,阻绝这部分购房者很有必要。
比如离婚两年内购房首付7成:
我们先来看看离婚购房的数据,大家就知道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政策。官方给出的数据显示,2017年,深圳离婚2年内购买新房的人数占总离婚购房者的81.9%;而购买二手房的人数占总离婚购房者的85.8%;夫妻离婚的动机大家无从得知,但这个数据告诉我们,必须斩断以离婚获得购房资格这条通道。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个政策也没有误杀,对于离婚前没有住宅的,离婚后还是可以首付三成。
再比如限制企业购买住宅:
因为限购政策,又因为公寓的诸多弊端,以往,很多没有购房资格的本外地投资者便注册空壳公司,走起了企业购房的路线。特别是新房及二手房出现价格倒挂现象之后,利用企业名额参与摇号大行其道,数据显示,传说中5000万也只能找个角落蹲着的招商双玺,以公司参与摇号的人数就占比高达22%。显然,很多企业的购房行为并非自住,背离了“住房不炒”的原则。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