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一章

安全保证措施

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有丰富安全施工管理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强化安全施工管理。

3、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冷却塔施工防火制度、等高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管理制度等,指导施工生产按要求进行。并经常性地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电焊工、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均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

严禁无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均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现场所有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6、施工现场要设立各种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7、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经检修保养合格,严禁带故障和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对吊装机具须经安全检查认可后方能投入使用。

8、所有机械设备设专人管理,按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并定期维护检修。传动部位和危险部位须防护装置,各种安全装置必须安全完好。

9、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在多人作业场所或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

10、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施工中严禁吸烟。

11、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严格按批准后临时施工方案进行,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

12、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评比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第二章

用电安全制度

1.不要随便乱动甲方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2. 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现了故障,不能带故障运行,应立即请电工检修,不得私自修理。

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开关、按钮开关、插座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4.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排)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导线要收好,不得在地面上拖动,以免磨损。如果导线被物体压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5.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临时线。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临时线应按安全规定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使用完后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6. 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线杆、铁塔、避雷针的周围,以免雷击时电流入地产生跨步电压触电。

7.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周围10米以内禁止人员入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米之内,为防跨步电压触电,应用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8.在打扫卫生严禁用水去冲洗电气设施,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施。

第三章

防火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动火证审批制度,必须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2.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准动火操作。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每台塔内必须有水压足够的常备消防水带1条。夜场施工有照明设备。

4.施焊前要做好消防措施。并设专人看护。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消除应采取设接火盘、遮隔浇湿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作业时,要清理或避开空中及地面的可燃物。

5.施焊前,必须先检查机具的安全可靠。如电缆、焊钳的绝缘,电焊机外壳接零等良好。

6.进行高处施焊作业、除应做好脚步手板,防护网等安全措施外,还必须要有监护人或轮换施焊。

7.动火终结时、在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检查是否遗留有火种,电源线是否已拉闸断电,氧气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规定关闭气阀,并分别存放处理等。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队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待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用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角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未采取有效的施工之前,不准焊、割。

第四章

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1.患有职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较差、精神不振、酒后等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准登高。

2.作业时衣着要尽量灵便,穿着硬底、带钉、易滑鞋或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3.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无登高作业证不准登高。

4.脚手架、平台、梯子、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板等安全设施不可靠时、不准登高。为了避免意外发生,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5.梯子不准垫高使用。

6.梯子接长使用时,无可靠的连接措施不准登高。

7.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

8.在周边临空、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悬空作业,必须建立牢靠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否则不准施工。

9.梯子无防滑措施不准登高。

10.楼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否则不准登高。

11.高压线旁无特殊情况不准登高。

12.不准采用起重机吊运、攀爬脚手架、攀爬设备等方式登高。

13.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14.不准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15.登高作业时,不准随意向下抛投杂物,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16.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应挂好再作业,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17.遇有六级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准露天登高。

1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19.脚手架上不准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20.登高作业时,传递物件不准抛投。

21.洞口作业时,没有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的不准作业。

22.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准登高。

2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24.夜间照明不足、无警示灯不准登高。

25.石棉瓦和玻璃钢瓦片上无牢固跳板不准登高。

26.不准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第五章

施工设备操作安全规程

一、电焊机操作安全规程

1.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4.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5.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二、乙炔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乙炔气瓶在搬运和使用中应严格避免撞击,瓶上必须装有防震橡胶圈。

2.使用乙炔瓶时,不能将瓶内的乙炔气全部用完,以免产生负压,造成空气进入瓶内,最后应剩下不少于1个大气压的乙炔气,并将气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气瓶的瓶阀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状况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触及明火发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气瓶在夏季应防止曝晒,使瓶体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内气体压力急剧增高。气瓶离开焊炬,炉子和其它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气瓶必须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动而倒下引起气瓶爆炸。竖放时,应用铁箍或链条固定好;卧放时,应用垫木垫好,防止滚动。

三、氧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必须可靠连接减压器,皮管及割炬,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注意压力表的读数。

3.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

4.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大于98Pa)并关紧紧瓶阀,以防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

5.冬季瓶阀、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明火或赤热金属烘干,不准敲打或撞击。可以用热水、蒸气来解冻。

6.若氧气瓶着火,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待火自行熄灭。如邻近其他可燃物起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到空旷地点,以防高热影响而爆炸。

7.氧气瓶要禁止敲击、碰撞和沾染油污,瓶体上两只防漏阀应齐、完好。

8.应经常检查减压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漏气或失灵时,应及时更换。

9.瓶帽必须完整无损,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充装完毕后,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均应戴上瓶帽。

10.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与明火的距离不小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晒。

11.氧气瓶应直接使用。

12.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烟火。

四、电、气焊工操作规程

1.焊接及切割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和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2.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3.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焊、割机具的性能和有关电气、防火安全知识以及触电急救常识。

4.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5.作业前必须对焊、割机具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盲目施工。

6.电焊机、电焊变压器的外壳以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7.焊钳(把)及导线的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损坏现象。

8.在金属容器或大口径管道内焊接或切割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除尘的装置,严禁向容器和管道内输入氧气;并做好监护和防触电措施。

9.焊割后的灼热工件不准堆放在电焊(钳)线、焊***软管旁,也不准将电焊

钳、线与焊***软管绞在一起,以免发生事故。

10.乙炔等燃气和氧气等助燃气体使用中与火源的距离应大于10米。

11.工作中断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先关闭乙炔开关,后关闭氧气开关。

12.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焊、割。

13.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和气源,清扫工作场地,做到工完场清。

五、手拉葫芦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各个部件及零件,包括各个链条的每个链环,情况良好时方可使用。

2.使用时不得超载。

3.起重链条要求垂直悬挂重物。链条各个链环间不得有错钮。

4.拉动手链时,必须使拉链方向与手拉链轮处于同一平面。

5.严禁斜拉,以防卡链。

6.拉动时必须用力平稳,以免跳链或卡链。当发现拉动困难时,要及时检查原因,不要硬拉,更不许增加人力,以免拉断链条或销子。

7.使用三脚架时,三角必须保持相对间距,两脚间应用绳索联系,当联系绳索置于地面时,要注意防止将作业人员绊倒。

8.起重高度不得超过标准值,以防链条拉断销子,造成事故。

六、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不许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经专职电工检验接线是否正确,防止零线与相线接错造成事故。

3.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4.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

5.使用单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6.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先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7.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不得接长使用,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闸箱。

8.手持电动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当原有插头损坏后,严禁直接将金属丝插入插座。

9.发现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10.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

11.手持电动工具的旋转部件应有防护装置。

1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3.手持电动工具严禁超载使用,注意异响和温度过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七、手电钻、冲击钻安全规程

1.钻卡头应在设备插口上固定牢固,插上电源前应取下钻卡头钥匙。

2.钻孔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止工具过载;突然停止转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3.安装钻头时,不许用锤子或其他金属制品物件敲击,手拿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要一边拉软导线,一边搬动工具,要防止软导线擦破、割破和被轧坏等。

4.较小的工件被钻孔前必须先固定牢固,使工件在钻孔时不随钻头旋转,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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