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档案日的由来 ★
1948年6月9日-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
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ICA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月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01
档案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你知道档案法是在什么背景下修订的吗?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做好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事业。档案法实施30多年来,对加强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维护国家档案资源安全,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党中央、***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档案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已不相适应。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也提出了许多有关档案法修改的提案、议案。档案法修订势在必行。
你知道档案法修订有什么意义吗?
修订后的档案法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02
档案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那么,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次档案法的修订是对现行法的一次全面的完善和升级,调整幅度较大。修订后的档案法新增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个专章,从原来的6章27条修改为8章53条,内容更加充实完善,主要作了以下八方面修改:①完善档案管理体制、②健全档案管理相关制度、③推动档案开放与利用、④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⑤完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⑥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⑦增加档案监督检查的规定、⑧完善法律责任。
03
档案法修订的亮点
那么,此次修订有什么亮点吗?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
档案形成满25年应向社会开放
(1)明确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
(2)规定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
(3)鼓励档案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通过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等活动,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
02
鼓励传统档案载体数字化
(1)规定各级***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
(2)明确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3)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馆和机关、团体等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
(4)规定机关等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条件的档案馆应当建设数字档案馆,国家推动档案数字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利用。
03
加强监督严格法律责任
(1)要求档案馆、档案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
(2)发现本单位存在档案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档案安全隐患。
(3)对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等违法行为规定法律责任。
04
档案法与企业的关系
说了这么多,档案法和我们每个职工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啦,关系大的去了。简单来讲,我们每个人,每个组织都是档案形成者。我们每天在电脑、OA及线下业务沟通过程中产生的文字、图标、声音、视频、图片、实物等都是它的存在形式。
哦,原来如此,今天真是太长知识了,但是哪些要存,怎么存?
这个很简单,首先哪些要存,我们有明确的归档范围表的。其次,怎么存,日常工作中我们只要有意识做好如下“四同步”(即企业档案管理与企业管理同步,员工业务办理进度与文件积累同步,工作交接与文件移交同步,文件材料归档与工作总结同步)就基本不会丢落文件了。
咦,这个你说起来简单,但其实实际工作中没几个人随时随地把文件规规矩矩存好了,大部分是年底文员催时我们才能翻箱倒柜找找看的哦。
呵呵,这是因为大家对档案法还不了解,刚才我已提到不按时移交归档,对视国有档案、篡改、伪造档案的,都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如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或不按规定利用档案的话,还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呢。
05
档案法与职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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